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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评译-道经2

来源: 时间:2015-06-26 11:45 作者: 点击:

 

道德经评译

道经

第十七章

[原文]

太上①,不知有之②;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③,其贵言④。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⑤。

[译文]

最好的统治者,人民并不知道他的存在;其次的统治者,人民亲近他并且称赞他;再次的统治者,人民畏惧他;更次的统治者,人民轻蔑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才不相信他,最好的统治者是多么悠闲。他很少发号施令,事情办成功了,老百姓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注释]

1、太上:至上、最好,指最好的统治者。

2、不知有之:人民不知有统治者的存在。

3、悠兮:悠闲自在的样子。

4、贵言:指不轻易发号施令。

5、自然:自己本来就如此。


[引语]

这一章里,老子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思想主张,他把统治者按不同情况分为四种,其中最好的统治者是人民不知道他的存在,最坏的统治者是被人民所轻侮,处于中间状况的统治者是老百姓亲近并称赞他,或者老百姓畏惧他。老子理想中的政治状况是:统治者具有诚杯信实的素质,他悠闲自在,很少发号施令,政府只是服从于人民的工具而已,政治权力丝毫不得逼临于人民身上,即人民和政府相安无事,各自过着安闲自适的生活。当然,这只是老子的主观愿望,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政治幻想。


[评析]

老子在全书中第一次描画了他的理想国政治蓝图。第一句四个层次的划分,不是从古到今的时代或时间顺序,而是指为治理好坏的统治状况。在老子的观念上,理想的“圣人”是要“处无为之可,行不言之教”,要一如处“太上”之世,体“玄德”之君,能够“生之畜之”。在《帝王世纪》中,记载了帝尧之世,“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五老人击壤于道,观者叹曰:大哉尧之德也!老人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这种生动的画面,可以说是对老子的“百姓皆曰我自然”的最好图解。

在本章中,老子把这种理想的政治情境,与儒家主张实行的“德治”、法家主张实行的“法治”相对比,将其等而下之。实行“德治”,老百姓觉得统治者可以亲信,而且称赞他,这当不错,但还是次于“无为而治”者。实行“法治”的统治者,用严刑峻法来镇压人民,实行残暴扰民政策,这就是统治者诚信不足的表现,人民只是逃避他,畏惧他。老子强烈反对这种“法治”政策,而对于“德治”,老子认为这已经是多事的征兆了。最美好的政治,莫过于统治者“贵言”,从不轻易发号施令,人民和政治相安无事,以至于人民根本不知道统治者是谁。当然,这种美治在当时并不存在,只是老子的“乌托邦”式幻想。


 


第十八章

[原文]

大道废①,有仁义;智慧出②,有大伪;六亲不和③,有孝慈④;国家昏乱,有忠臣。

[译文]

大道被废弃了,才有提倡仁义的需要;聪明智巧的现象出现了,伪诈才盛行一时;家庭出现了纠纷,才能显示出孝与慈;国家陷于混乱,才能见出忠臣。


[注释]

1、大道:指社会政治制度和秩序。

2、智慧:聪明、智巧。

3、六亲:父子、兄弟、夫妇。

4、孝慈:一本作孝子。


[引语]

本章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它的直接内容,即指出由于君上失德,大道废弃,需要提倡仁义以挽颓风。老子对当时病态社会的种种现象加以描述。二是表现了相反相成的辩证法思想,老子把辩证法思想应用于社会,分析了智慧与虚伪、孝慈与家庭纠纷、国家混乱与忠臣等,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国家大治、六亲和顺,就显不出忠臣孝子;只有六亲不和、国家昏乱,才需要提倡孝和忠,这也是相互依属的关系。这是说,社会对某种德行的提倡和表彰,正是由于社会特别欠缺这种德行的缘故。


[评析]

本章接着上一章“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认为社会上出现的仁义、大伪、孝慈、忠臣等,都是由于君上失德所致。至德之世,大道兴隆,仁义行于其中,人皆有仁义,所以仁义看不出来;也就有倡导仁义的必要。及至大道废弃,人们开始崇尚仁义,试图以仁义挽颓风,此时,社会已经是不纯厚了。在这里,老子把辩证法运用于社会治理,他指出:仁义与大道废、大伪与智慧出、孝慈与六亲不和、忠臣与国家昏乱,形似相反,实则相成,老子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表达了相当丰富的辩证思想。

 

第十九章

[原文]

绝圣弃智①,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②以为文③不足,故令有所属④;见素抱朴⑤,少私寡欲;绝学无忧⑥。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注释]

1、绝圣弃智:抛弃聪明智巧。此处“圣”不作“圣人”,即最高的修养境界解,而是自作聪明之意。

2、此三者:指圣智、仁义、巧利。

3、文:条文、法则。

4、属:归属、适从。

5、见素抱朴: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素”是没有染色的丝;“朴”是没有雕琢的木;素、朴是同义词。

6、绝学无忧:指弃绝仁义圣智之学。


[引语]

上一章叙述了大道废弃后社会病态的种种表现,本章则针对社会病态,提出治理的方案。在前一章里,老子说“智慧出,有大伪”,因而主张抛弃这种聪明智巧。他认为“圣”、“智”产生法制巧诈,用法制巧诈治国,便成为扰民的“有为”之政。抛弃这种扰民的政举,人民就可以得到切实的利益。本章中,许多本子引到“少私寡欲”结束,把“绝学无忧”作为下一章的开端。本书主张把此句放在本章的观点,“绝学无忧”正可以与前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并列。


[评析]

前苏联学者杨兴顺认为,“作为人民利益的真诚捍卫者,老子反对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一切文化。他认为这种文化是奴役人民的精神武器,‘下德’的圣人借此建立各种虚伪的道德概念,而只有‘朝甚除’的人们才能享用这种文化的物质财富。不宁唯是,这一切产生虚伪的文化还腐蚀了淳朴的人民,激发了他们对‘奇物’的欲望。这种文化乃是‘乱之首’。从这些表白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老子斥责统治阶级的文化,在他看来,这种文化和具有规律性的社会现象是矛盾的,即和‘天之道’是矛盾的。必须抛弃这种文化。它对人民毫无益处。由此可风,老子反对统治阶级的文化,否认它对人民的意义,并提出一种乌托邦思想——使人民同这种文化隔绝。”(《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及其学说》)老子的政治主张虽不可取,但他提出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恢复人的自然本性的观点,并非是没有意义的。

此外,对于“绝学无忧”一句,在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绝学无忧”指弃绝学习就没有忧虑了。这种解释认为老子要毁灭一切文化,当然也就不要学习了。这种意义认为,老子是愚民政策的创始人,是倡导愚民思想和政策的鼓吹者。另一种意见认为,“绝学”,指抛弃那此讲圣智、仁义、巧利的学问,将其置于身外,免去权欲的诱惑,作到无忧无患。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老子所说的“绝”,其实就是绝招的“绝”,是指至深、独到的学问,老子认为只有取得不同于世俗的独到学问,才能获得对私欲无所冲动的自由。这种意见认为老子正是这样的具有绝学独到的人,表明了他的学习态度。


 


第二十章

[原文]

唯之与阿①,相去几何?美之与恶②,相去若何?人之所畏③,不可不畏。荒兮④,其未央哉⑤!众人熙熙⑥,如享太牢⑦,如春登台⑧。我⑨独泊兮⑩,其未兆⑾;沌沌兮⑿,如婴儿之未孩⒀;傫傫兮⒁,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⒂,而我独若遗⒃。我愚人之心也哉⒄!俗人昭昭⒅,我独昏昏⒆。俗人察察⒇,我独闷闷[21]。澹兮[22],其若海;飂兮[23],若无止。众人皆有以[24],而我独顽且鄙[25]。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26]。


[译文]

应诺和呵斥,相距有多远?美好和丑恶,又相差多少?人们所畏惧的,不能不畏惧。这风气从远古以来就是如此,好像没有尽头的样子。众人都熙熙攘攘、兴高采烈,如同去参加盛大的宴席,如同春天里登台眺望美景。而我却独自淡泊宁静,无动于衷。混混沌沌啊,如同婴儿还不会发出嘻笑声。疲倦闲散啊,好像浪子还没有归宿。众人都有所剩余,而我却像什么也不足。我真是只有一颗愚人的心啊!众人光辉自炫,唯独我迷迷糊糊;众人都那么严厉苛刻,唯独我这样淳厚宽宏。恍惚啊,像大海汹涌;恍惚啊,像飘泊无处停留。世人都精明灵巧有本领,唯独我愚昧而笨拙。我唯独与人不同的,关键在于得到了“道”。


[注释]

1、唯之与阿:唯,恭敬地答应,这是晚辈回答长辈的声音;阿,怠慢地答应,这是长辈回答晚辈的声音。唯的声音低,阿的声音高,这是区别尊贵与卑贱的用语。

2、美之与恶:美,一本作善,恶作丑解。即美丑、善恶。

3、畏:惧怕、畏惧。

4、荒兮:广漠、遥远的样子。

5、未央:未尽、未完。

6、熙熙:熙,和乐,用以形容纵情奔欲、兴高采烈的情状。

7、享太牢:太牢是古代人把准备宴席用的牛、羊、猪事先放在牢里养着。此句为参加丰盛的宴席。

8、如春登台:好似在春天里登台眺望。

9、我:可以将此“我”理解为老子自称,也可理解为所谓“体道之士”。

10、泊:淡泊、恬静。

11、未兆:没有征兆、没有预感和迹象,形容无动于衷、不炫耀自己。

12、沌沌兮:混沌,不清楚。

13、孩:同“咳”,形容婴儿的笑声。

14、傫傫兮:疲倦闲散的样子。

15、有余:有丰盛的财货。

16、遗:不足的意思。

17、愚人:纯朴、直率的状态。

18、昭昭:智巧光耀的样子。

19、昏昏:愚钝暗昧的样子。

20、察察:严厉苛刻的样子。

21、闷闷:纯朴诚实的样子。

22、澹兮:辽远广阔的样子。

23、飓兮:急风。

24、有以:有用、有为,有本领。

25、顽且鄙:形容愚陋、笨拙。

26、贵食母:母用以比喻“道”,道是生育天地万物之母。此名意为以守道为贵。


[引语]

老子从辩证法的原理认为,贵贱善恶、是非美丑种种价值判断都是相对形成的,而且随环境的差异而变动。在本章里,老子将世俗之人的心态与自己的心态作了对比描述。它揭露社会上层追逐物欲的贪婪之态,并以相反的形象夸张地描述自己。文中的“我”指老子本人,但又不仅仅是指他个人,而是一种有抱负、有期望的人。“众人”、“俗人”指社会上层。这些人对是非、善恶、美丑的判断,并无严格标准,甚至是混淆的、任意而行。他说“我”是“愚人之心”,这当然是正话反说。世俗之人纵情于声色货利,而“我”却甘守淡泊朴素,以求精神的升华,而不愿随波逐流。


[评析]

任继愈在《老子新译》中说,“老子对当时许多现象看不惯,把众人看得卑鄙庸俗,把自己看得比谁都高明。而在表面上却故意说了些贬低自己的话,说自己低能、糊涂、没有本领,其实是从反面抬高自己,贬低社会上的一般人。他在自我吹嘘、自我欣赏,最后一句,说出他的正面意见,他和别人不同之处,在于得到了‘道’。”在老子看来,善恶美丑贵贱是非,都是相对形成的,人们对于价值判断,经常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换,随着环境的差异而更改。世俗的价值判断极为混淆,众人所戒忌的,也正是自己不必触犯的。在这里,老子也说了一些牢骚话,使人感到愤世疾俗的意味,其中不乏深入的哲理。他说明自己在价值观上,在生活态度上,不同于那些世俗之人,他们熙熙攘攘,纵情于声色货利,而老子自己则甘愿清贫淡泊,并且显示出自己与众人的疏离和相异之处。


 


第二十一章

[原文]

孔①德②之容③,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④。惚兮恍兮,其中有象⑤;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⑥,其中有精⑦,其精甚真⑧,其中有信⑨,自今及古⑩,其名不去,以阅众甫⑾。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⑿。


[译文]

大德的形态,是由道所决定的。“道”这个东西,没有清楚的固定实体。它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形象。它是那样的恍恍惚惚啊,其中却有实物。它是那样的深远暗昧啊,其中却有精质;这精质是最真实的,这精质是可以信验的。从当今上溯到古代,它的名字永远不能废除,依据它,才能观察万物的初始。我怎么才能知道万事万物开始的情况呢?是从“道”认识的。


[注释]

1、孔:甚,大。

2、德:“道”的显现和作用为“德”。

3、容:运作、形态。

4、恍惚:仿佛、不清楚。

5、象:形象、具象。

6、窈兮冥兮:窈,深远,微不可见。冥,暗昧,深不可测。

7、精:最微小的原质,极细微的物质性的实体。微小中之最微小。

8、甚真:是很真实的。

9、信:信实、信验,真实可信。

10、自今及古:一本作“自古及今”。

11、众甫:甫与父通,引伸为始。

12、以此:此指道。


[引语]

从本书第一章起,老子就指出“道”是宇宙的本原。但这个本原“道”,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呢?对此问题,学术界的解释不同,就出现“道”是唯心主义的和“道”是唯物主义这两种观点。本章中,老子进一步发挥第十四章关于“道”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的观点,明确地提出“道”由极其微粘的物质所组成,虽然看不见,无形无象,但确实存在,万物都是由它产生的。在本章里,老子还提出“德”的内容是由“道”决定的,“道”的属性表现为“德”的观点,集中地描述了“道”的一些特点。一章、四章、十四章、本章和二十五章,是研究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道的性质问题的重要篇章。


[评析]

学术界一派观点认为老子的“道”不是物质实体,而是绝对精神之类的东西,这种观点有待商榷。我们的观点是倾向于“道”具有物质性的这种意见。因为老子说了“道之为物”,又说“道”中有物、有象、有精,这显然不属于观念性,而是属于物质性的东西。在以后的章节里,还将遇到此类问题。
此外,关于道与德的关系问题,老子的意见是:“道”是无形的,它必须作用于物,透过物的媒介,而得以显现它的功能。这里,“道”之所显现于物的功能,老子把它称为“德”,“道”产生了万事万物,而且内在于万事万物,在一切事物中表现它的属性,也就是表现了它的“德”,在人生现实问题上,“道”体现为“德”。


 


第二十二章

[原文]

曲则全,枉①则直,洼则盈,敝②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③为天下式④。不自见⑤,故明⑥;不自是,故彰,不自伐⑦,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译文]

委曲便会保全,屈枉便会直伸;低洼便会充盈,陈旧便会更新;少取便会获得,贪多便会迷惑。所以有道的人坚守这一原则作为天下事理的范式,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是非彰明;不自己夸耀,反能得有功劳;不自我矜持,所以才能长久。正因为不与人争,所以遍天下没有人能与他争。古时所谓“委曲便会保全”的话,怎么会是空话呢?它实实在在能够达到。


[注释]

1、枉:屈、弯曲。

2、敝:凋敝。

3、抱一:抱,守。一,即道。此意为守道。

4、式:法式,范式。

5、见:音xian,同现。

6、明:彰明。

7、伐:夸。


[引语]

这一章,老子从生活经验的角度,进一步深化了第二章所阐释的辩证法思想。第二章重点讲的是矛盾的转化。本章一开头,老子就用了六句古代成语,讲述事物由正面向反面变化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即委曲和保全、弓屈和伸直、不满和盈溢、陈旧和新生、缺少和获得、贪多和迷惑。他用辩证法思想作用观察和处理社会生活的原则,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不争”。


[评析]

普通人所看到的只是事物的表象,看不到事物实质。老子从自己丰富的生活经验中总结出带有智慧的思想,给人们以深深的启迪。生活在现实社会的人们,不可能做任何事情都一帆风顺,极有可能遇到各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老子告诉人们,可以先采取退让的办法,等待,静观以待变,然后再采取行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标。

在《庄子?天下》篇中,庄子说老子之道是“人皆求福,已独曲全。曰,‘苟免于咎’。”这里说的“曲全”,便是“苟免于咎”。老子认为,事物常在对立的关系中产生,人们对事物的两端都应当观察,从正面去透视负面的状况,对于负面的把握,更能显现出正面的内涵。事实上,正面与负面,并非截然不同的东西,而是经常储存的关系。普通人只知道贪图眼前的利益,急功近利,这未必是好事。老子告诫人们,要开阔视野,要虚怀若谷,坚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但是如果不考虑客观情况,一味蛮干,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在“曲”里存在首“全”的道理,在“枉”里存在着“直”的道理,在“洼”里存在着“盈”的道理,在“敝”里存在着“新”的道理,因而把握了其中的奥秘,就可以做到“不争”。事实当然并非完全如此,有些事不争也可以取得成功,有些事不争就不能取得成功。

 


第二十三章

[原文]

希言自然①。故飘风②不终朝,骤雨③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④;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⑤。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译文]

不言政令不扰民是合乎于自然的。狂风刮不了一个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谁使它这样的呢?天地。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长久,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从事于失的人就同于失。同于道的人,道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失的人,失也乐于得到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就会有人不信任。


[注释]

1、希言:字面意思是少说话。此处指统治者少施加政令、不扰民的意思。

2、飘风:大风、强风。

3、骤雨:大雨、暴雨。

4、从事于道者:按道办事的人。此处指统治者按道施政。

5、失:指失道或失德。


[引语]

这一章和十七章都是相对应的。十七章揭示出严刑峻法的高压政策,徒然使百姓“畏之侮之”。因而希望统治者加以改变。前面几章已多次阐明“行不言之教”、“悠兮其贵言”、“多言数穷”等类似的话,本章一开始便继续阐述“希言自然”的道理。这几个“言”字,按字面解释,是说话,内含的意思都是指政教法令。老子用自然界狂风暴雨必不持久的事实作比喻,告诫统治者少以强制性的法令横加干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静无为”之政,才符合于自然规律,才能使百姓安然畅适。倘若以法令戒律强制人民,用苛捐杂税榨取百姓,那么人民就会以背戾抗拒的行动对待统治者,暴政将不会持久。


[评析]

在这一章里,老子说得道的圣人(统治者)要行“不言之教”。他说,只要相信道,照着做,就自然会得到道。反之,就不可能得到道。在本章里老子举自然界的例子,说明狂风暴雨不能整天刮个不停、下个没完。天地掀起的暴风骤雨都不能够长久,更何况人滥施苛政、虐害百姓呢?这个比喻十分恰切,有很强的说服力。它告诫统治者要遵循道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暴政是长久不了的,统治者如果清静无为,那么社会就会出现安宁平和的风气,统治者如果恣肆横行,那么人民就会抗拒他;如果统治者诚信不足,老百姓就不会信任他。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哪一个施行暴戾苛政的统治者不是短命而亡呢?中国第一个封建中央集权的王朝秦王朝仅仅存在了一二十年的时间,原因何在?就是由于秦朝施行暴政、苛政,人民群众无法按正常方式生活下去了,被迫揭竿而起。另一个短命而亡的王朝隋朝何尝不是因施行暴政而激起人民的反抗,最后被唐王朝所取代呢?历史是一面镜子,它反映出的是统治者清静无为,不对百姓们发号施令,强制人民缴粮纳税,那么这个社会就比较符合自然,就比较清明纯朴、统治者与老百姓相安无事,统治者的天下就可以长存。


 


第二十四章

[原文]

企①者不立,跨②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形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译文]

踮起脚跟想要站得高,反而站立不住;迈起大步想要前进得快,反而不能远行。自逞已见的反而得不到彰明;自以为是的反而得不到显昭;自我夸耀的建立不起功勋;自高自大的不能做众人之长。从道的角度看,以上这些急躁炫耀的行为,只能说是剩饭赘瘤。因为它们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所以有道的人决不这样做。


[注释]

1、企:一本作“支”,意为举起脚跟,脚尖着地。

2、跨:跃、越过,阔步而行。

3、赘形:多余的形体,因饱食而使身上长出多余的肉。


[引语]

在本章里,老子用“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作比喻,说“自见”、“自我”、“自矜”的后果都是不好的,不足取的。这些轻浮、急躁的举动都是反自然的,短暂而不能持久。急躁冒进,自我炫耀,反而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本章不仅说明急躁冒进、自我炫耀的行为不可恃,也喻示着雷厉风行的政举将不被人们所普遍接受。


[评析]

在帛书甲、乙本中,这一章都抄写在二十二章前面,因为此章与二十一章内容相一致,叙述用的语气、语言也是一种风格。这样的排列顺序,或许是有道理的。本章所具体阐述的问题,仍然是有关社会政治及其得失的内容,同时还包含有辩证法的观点。即“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这些表现及其结果往往是对立的、相互矛盾的。这是老子思想中极富精义的部分。不过在这其中仍然贯穿着以退为进和所谓“委曲求全”的处世哲学。这种观点、这种态度绝不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采用的,而仅是对现实斗争中某种情况下可以采用的策略,这虽然说不上是在逃避现实的政治斗争,但表面上给人的印象却是消极退守、防御。当然,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一贯主张。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灵活运用,它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第二十五章

[原文]

有物混成①,先天地生。寂兮寥兮②,独立而不改③,周行而不殆④,可以为天地母⑤。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⑥,强为之名曰:大⑦。大曰逝⑧,逝曰远,远曰反⑨。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⑩。域中⑾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⑿。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注释]

1、物:指“道”。混成:混然而成,指浑朴的状态。

2、寂兮寥兮:没有声音,没有形体。

3、独立而不改:形容“道”的独立性和永恒性,它不靠任何外力而具有绝对性。

4、周行:循环运行。不殆:不息之意。

5、天地母:一本作“天下母”。母,指“道”,天地万物由“道”而产生,故称“母”。

6、强字之曰道:勉强命名它叫“道”。

7、大:形容“道”是无边无际的、力量无穷的。

8、逝:指“道”的运行周流不息,永不停止的状态。

9、反:另一本作“返”。意为返回到原点,返回到原状。

10、人亦大:一本作“王亦大”,意为人乃万物之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即天大、地大、人亦大。

11、域中:即空间之中,宇宙之间。

12、道法自然:“道”纯任自然,本来如此。


[引语]

截止本章,我们对老子的“道”,已经有了几点基本的了解。这一章,老子描述了“道”的存在和运行,这是《道德经》里很重要的内容。主要包括:“有物混成”,用以说明“道”是浑朴状态的,它是圆满和谐的整体,并非由不同因素组合而成的。“道”无声无形,先天地而存在,循环运行不息,是产生天地万物之“母”。“道”是一个绝对体。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对而存在的,而唯有“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道”是“独立而不改”的。在本章里,老子提出“道”、“人”、“天”、“地”这四个存在,“道”是第一位的。它不会随着变动运转而消失。它经过变动运转又回到原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最基本、最根源的地方。


[评析]

关于“道”的性质和“道”的规律,其基本点在第一、四、十四、二十一和本章里都看到了。即“道”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这个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任继愈说:“道不是来自天上,恰恰是来自人间,来自人们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道路。比起希腊古代唯物论者所讲的“无限”来,似乎更实际些,一点也不虚玄,可能人们受后来的神秘化了的‘道’的观念的影响,才认为它是状态的物体,包括有和无两种性质,由极微小的粒子在寥廓的虚空中运动所组成。它是独立存在的,也不依靠外力推动。宗教迷信的说法,认为上帝是世界的主帝者,但老子说的‘道’在上帝之前已经出现;传统观念认为世界的主宰者是‘天’,老子把天还原为天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汤一介说:“老子讲的道是先于天地存在,只是说在时间上先于天地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先于天地存在。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空间的,而是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这种观点是很中肯的。老子曾说“道在物先”,又说“物在道中”,这种判断是把“天地”作为“物质”的同义语了。


 


第二十六章

[原文]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①。是以君子②终日行不离辎重③,虽有荣观④,燕处⑤超然。奈何万乘之主⑥,而以身轻天下⑦?轻则失根⑧,躁则失君。

[译文]

厚重是轻率的根本,静定是躁动的主宰。因此君子终日行走,不离开载装行李的车辆,虽然有美食胜景吸引着他,却能安然处之。为什么大国的君主,还要轻率躁动以治天下呢?轻率就会失去根本;急躁就会丧失主导。


[注释]

①躁:动。君:主宰。

②君子:一本作“圣人”。指理想之主。

③辎重:军中载运器械、粮食的车辆。

④荣观:贵族游玩的地方。指华丽的生活。

⑤燕处:安居之地;安然处之。

⑥万乘之主:乘指车子的数量。“万乘”指拥有兵车万辆的大国。

⑦以身轻天下:治天下而轻视自己的生命。

⑧轻则失根:轻浮纵欲,则失治身之根。


[引语]

这一章里,老子又举出两对矛盾的现象:轻与重、动与静,而且进一步认为,矛盾中一方是根本的。在重轻关系中,重是根本,轻是其次,只注重轻而忽略重,则会失去根本;在动与静的关系中,静是根本,动是其次,只重视动则会失去根本。在本章里,老子所讲的辩证法是为其政治观点服务的,他的矛头指向是“万乘之主”,即大国的国王,认为他们奢侈轻淫,纵欲自残,即用轻率的举动来治理天下。在老子看来,一国的统治者,应当静、重,而不应轻、躁,如此,才可以有效地治理自己的国家。


[评析]

在二章中,老子举出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这些范畴;十三章中举出庞辱;本章又举出动静、重轻的范畴加以论述,是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反映。他揭示出事物存在是互相依存的,而不是孤立的,说明他确实看到客观现象和思想现象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存在于一切过程之中。然而,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不彻底的。例如任继愈说:“动与静的矛盾,应当把动看做是绝对的,起决定作用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老子虽然也接触到动静的关系,但他把矛盾的主要方面弄颠倒了,也就是把事物性质弄颠倒了。因此,他把静看做起主要作用的方面。所以老子的辩证法是消极的,是不彻底的,有形而上学因素。这种宇宙观和他所代表的没落阶级的立场完全相适应。”(《老子新译》)这个批评,点中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局限性。不过,就本章而言,老子的观点又是可以肯定的。他在这里论述的是万乘之国的国主怎样才能够巩固和保持自己统治地位的问题。他说“静”、“重”,评“轻”、“躁”,认为“这种轻躁的作风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立身行事,草率盲动,一无效准”。(陈鼓应语)因而一国的统治者,应当“静”、“重”,而不是轻浮躁动,才能巩固自身的统治。

 


第二十七章

[原文]

善行,无辙迹①;善言②,无瑕谪③;善数④,不用筹策⑤;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⑥;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⑦。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⑧。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⑨。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⑩。

[译文]

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辙迹;善于言谈的,不会发生病疵;善于计数的,用不着竹码子;善于关闭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善于捆缚的,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因此,圣人经常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经常善于物尽其用,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不尊重自己的老师,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虽然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注释]

1、撤迹:轨迹,行车时车轮留下的痕迹。

2、善言:指善于采用不言之教。

3、瑕谪:过失、缺点、疵病。

4、数:计算。

5、筹策:古时人们用作计算的器具。

6、关楗:栓梢。古代家户里的门有关,即栓;有楗,即梢,是木制的。

7、绳约:绳索。约,指用绳捆物。

8、袭明:内藏智慧聪明。袭,覆盖之意。

9、资:取资、借鉴的意思

10、要妙:精要玄妙,深远奥秘。


[引语]

本章是对“自然无为”思想的引申。老子用“善行”、“善言”、“善数”、“善闭”、“善结”作喻指,说明人只要善于行不言之教,善于处无为之政,符合于自然,不必花费太大的气力,就有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并且无可挑剔。这一章又发挥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道理,不从正面“贵其师”,不从反面“爱其资”,做到“虽智大迷”。因而,本章的主导思想,是把自然无为扩展应用到更为广泛的生活领域之中。


[评析]

本章所讲的内容,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无为而治”的原则,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都是有用处的。善者为师,恶者为资,一律加以善待,特别是对于不善的人,并不因其不善而鄙弃他,一方要劝勉他,诱导他,另一方面也给他一个成为善人借鉴的作用。这就考虑到事物所包涵的对立的两个方面,不要只从一个方面看。浮皮潦草、粗枝大叶;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便沾沾自喜。自以为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恃才傲气,都是不可取的。

 


第二十八章

[原文]

知其雄①,守其雌②,为天下溪③。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④。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⑤,为天下式,常德不忒⑥,复归于无极⑦。知其荣⑧,守其辱⑨,为天下谷⑩。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⑾。朴散则为器⑿,圣人用之,则为官长⒀,故大制不割⒁。

[译文]

深知什么是雄强,却安守雌柔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溪涧。甘愿作天下的溪涧,永恒的德性就不会离失,回复到婴儿般单纯的状态。深知什么是明亮,却安于暗昧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模式。甘愿做天下的模式,永恒的德行不相差失,恢复到不可穷极的真理。深知什么是荣耀,却安守卑辱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川谷。甘愿做天下的川谷,永恒的德性才得以充足,回复到自然本初的素朴纯真状态。朴素本初的东西经制作而成器物,有道的人沿用真朴,则为百官之长,所以完善的政治是不可分割的。


[注释]

1、雄:比喻刚劲、躁进、强大。

2、雌:比喻柔静、软弱、谦下。

3、溪:沟溪。

4、婴儿:象征纯真、稚气。

5、式:楷模、范式。

6、忒:过失、差错。

7、无极:意为最终的真理。

8、荣:荣誉,宠幸。

9、辱:侮辱、羞辱。

10、谷:深谷、峡谷,喻胸怀广阔。

11、朴:朴素。指纯朴的原始状态。

12、器:器物。指万事万物。

13、官长:百官的首长,领导者、管理者。

14、大制不割:制,制作器物,引申为政治;割,割裂。此句意为:完整的政治是不割裂的。


[引语]

这一章重点讲“复归”的学说,前几章虽多次讲到这个问题,但本章是作为重点专讲的,给人留下的印象更为深刻。老子提出这样的一个原则:知雄、守雌,用这个原则去从事政治活动,参与社会生活。这种原则在老子所处的时代,可以作为一种生活态度的选择。当时正处在春秋末年,政治动荡、社会混乱、你争我夺,纷纭扰攘,面对这样一种社会状况,老子提出了“守雌”的处世原则。他认为,只要人们这样做了,就可以返朴归真,达到天下大治。此处还应注意,不仅是“守雌”,还有“知雄”。在雄雌的对立中,对于雄的一面有透彻的了解,然后处于雌的一方。本章所用的几个名词,代表着老子的一些基本观念。


[评析]

“朴”、“婴儿”、“雌”等可以说是老子哲学思想上的重要概念。在十五章里有“敦兮其若朴”;十九章“见素抱朴”;本章的“复归于朴”以及三十七章和五十七章都提到“朴”这一概念。这些地方所提到的“朴”的字,一般可以解释为素朴、纯真、自然、本初、淳正等意,是老子对他关于社会理想及个人素质的最一般的表述。在十章里有“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二十章有“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本章里有“复归于婴儿”以及后面的章节中也有提及“婴儿”这个概念的地方。“婴儿”,其实也是“朴”这个概念的形象解说,只有婴儿才不被世俗的功利宠辱所困扰,好像未知啼笑一般,无私无欲,淳朴无邪。老子明确反对用仁、义、礼、智、信这些儒家的规范约束人,塑造人,反对用这些说教扭曲人的本性,这就涉及到老子所说的“复归”这个概念,即不要按照圣贤所制定的清规戒律去束缚人们,而应当让人们返回到自然素朴状态,即所谓“返朴归真”。在本章里,老子还主张用柔弱、退守的原则来保身处世,并要求“圣人”也应以此作为治国安民的原则。守雌守辱、为谷为溪的思想,自然不能理解为退缩或者逃避,而是含有主宰性在里面,不仅守雌,而且知雄,这实在是告诫人们要居于最恰切、最妥当的地位,面对社会纷乱争斗的场面。陈鼓应说,“守雌”含有持静、处后、守柔的意思,同时也含有内收、凝敛、含藏的意义。


 


第二十九章

[原文]

将欲取①天下而为②之,吾见其不得已③。天下神器④,不可为也,不可执也⑤。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⑥,故无败,故无失。夫⑦物⑧或行或随⑨;或觑或吹⑩;或强或羸⑾;或载或隳⑿。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⒀。

[译文]

想要治理天下,却又要用强制的办法,我看他不能够达到目的。天下的人民是神圣的,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统治天下,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否则用强力纺治天下,就一定会失败;强力把持天下,就一定会失去天下。因此,圣人不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被抛弃。世人秉性不一,有前行有后随,有轻嘘有急吹,有的刚强,有的赢弱;有的安居,有的危殆。因此,圣人要除去那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


[注释]

1、取:为、治理。

2、为:指有为,靠强力去做。

3、不得己:达不到、得不到。

4、天下神器:天下,指天下人。神器,神圣的物。

5、执:掌握、执掌。

6、无为:顺应自然而不强制。

7、夫:一本作“故”。

8、物:指人,也指一切事物。

9、随:跟随、顺从。

10、觑:轻声和缓地吐气。吹:急吐气。

11、赢:赢弱、虚弱。

12、或载或隳:载,安稳。隳,危险。

13、泰:极、太。


[引语]

要平日可以看作老子论“无为”之治,对于“有为”之政所提出的警告,即“有为”必然招致失败,“有为”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已有。事实上,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也不是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他在这里说,如果以强力而有所作为或以暴力统治人民,都将是自取灭亡,世间无论人或物,都有各自的秉性,其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要以自己的主张意志强加于人,而采取某些强制措施。理想的统治者往往能够顺任自然、不强制、不苛求,因势利导,遵循客观规律。


[评析]

在《道德经》里,老子多处谈到统治者应行“无为”之治。他极力宣传“无为”的政治思想,主张一切都要顺应自然,因应物性,希望那些得“道”的统治者治国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极端,不要存奢望,不要好大喜功。

 


第三十章

[原文]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②。善有果③而已,不敢④以取强⑤。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⑥则老,是谓不道⑦,不道早已⑧。

[译文]

依照“道”的原则辅佐君主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穷兵黩武这种事必然会得到报应。军队所到的地方,荆棘横生,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善于用兵的人,只要达到用兵的目的也就可以了,并不以兵力强大而逞强好斗。达到目的了却不自我矜持,达到目的了也不去夸耀骄傲,达到目的了也不要自以为是,达到目的却出于不得已,达到目的却不逞强。事物过去强大就会走向衰朽,这就说明它不符合于“道”,不符合于“道”的,就会很快死亡。


[注释]

1、其事好还:用兵这件事一定能得到还报。还:还报、报应。

2、凶年:荒年、灾年。

3、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达到获胜的目的。

4、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

5、取强:逞强、好胜。

6、物壮:强壮、强硬。

7、不道:不合乎于“道”。

8、早已:早死、很快完结。


[引语]

历来在解释《道德经》的学者中,有一派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究竟它是不是一部兵书,这个问题在本章评析中再作论述,但老子具有反战思想则是无疑的。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大小战争此伏彼起,给国家带来破坏,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灾难。老子反对战争,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本章里,老子认为战争是人类最愚昧、最残酷的行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揭示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老子主张反战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有其积极的意义。


[评析]

在《道德经》的这一章和下一章里老子都讲到用兵问题。但必须重申,《道德经》主要是一部哲学著作而不是兵书,他论兵是从哲学的角度,而不是军事学的角度。讲到许多哲学问题时,也涉及到军事,因为哲学与军事虽非属于同一学科,但有许多内在相通之处。他着重讲战乱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从反对战争这一角度出发的。因为战争是人类最残酷最愚昧的行为。本章中所讲“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就是讲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

唐代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说,“五千之言”,八十一章,“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明未王夫之也认为《道德经》可为“言兵者师之”。近人章太炎说,《道德经》一书概括了古代兵书的要旨。他指出,“老聃为柱下史,多识故事,约《金版》、《六韬》之旨,著五千言,以为后世阴谋者法。”(《訄书?儒道》)当代学者张松如认为,八十一章中直接谈兵的,本章、下章及六十九章,共三章而已。讲哲理偶以兵事取喻者不及十章。所以《道德经》不是兵书,例如从军事学角度讲,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孙子兵法》相提并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哲学家、思想家们对这些社会实际问题并不会熟视无睹。他们从这些战争的过程中,观察到某些带有哲理性的问题,并上升到哲学高度加以分析研究,寻找到包括战争在内的一般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如“物壮则老”等,这无疑具有普遍的启示价值。

 

 


 


第三十一章

[原文]

夫兵者①,不祥之器,物或恶之②,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③,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④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⑤莅之⑥,战胜以丧礼处之。

[译文]

兵器啊,是不祥的东西,人们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使用它。君子平时居处就以左边为贵而用兵打仗时就以右边为贵。兵器这个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以为了不起,那就是喜欢杀人。凡是喜欢杀人的人,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吉庆的事情以左边为上,凶丧的事情以右方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上将军居于右边,这就是说要以丧礼仪式来处理用兵打仗的事情。战争中杀人众多,要用哀痛的心情参加,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战死的人。


[注释]

1、夫兵者:一本作“夫佳兵者”。兵者,指兵器。夫,作为发语词。

2、物或恶之:物,指人。意为人所厌恶、憎恶的东西。

3、贵左:古人以左为阳以右为阴。阳生而阴杀。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古人的礼仪。

4、恬淡:安静、沉着。

5、悲哀:一本作哀悲。

6、莅之:到达、到场。


[引语]

这一章仍是讲战争之道,是上一章的继续和发挥。上一章着重从后果讲,这一章以古代的礼仪来比喻。按中国古代的礼仪看,主居右,客居左,所以居左有谦让的意思,“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老子认为,兵器战争虽然不是祥的东西,但作为君子,在迫不得已之时,也要用战争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是在获取胜利时不要以兵力逞强,不要随意地使用兵力杀人。相反,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还要真心表示哀伤痛心,并且以丧礼妥善安置死者。


[评析]

战争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祸,这是人所共知的。任继愈认为《道德经》“也是反对战争的”。因为在这一章里,老子说“夫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这里显然没有主战用兵的意思。但是,老子同时又说,对于战争“不得已而用之”,这表明老子在咒诅战争的同时,也还是承认了在“不得已”时还是要采用的。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普遍的,国与国之间相互攻伐,战争规模日益扩大,动辄数万、数十万的兵力投入战争之中,伤亡极其惨重,而在战争期间受危害最大的,则是普通老百姓。每逢战争,人们扶老携幼、离乡背井四处逃亡,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生产,也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战争的确是带来灾难的东西。所谓君子迫不得已而使用战争的手段,这是为了除暴救民,舍此别无其它目的,即使如此,用兵者也应当“恬淡为止”,战胜了也不要得意洋洋,自以为是,否则就是喜欢用武杀人。这句话是对那些喜欢穷兵黩武的人们的警告。所以,我们认为《道德经》不是兵书,不是研究战争问题的,尤其不是为用兵者出谋划策的。老子谈论战争问题,目的在于反对战争。


 


第三十二章

[原文]

道常无名,朴①。虽小②,天下莫能臣③。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④。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⑤。始制有名⑥,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⑦。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⑧。

[译文]

“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侯王如果能够依照“道”的原则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任命各级官长办事。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约,适可而止,知道制约、适可而止,就没有什么危险了。“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


[注释]

1、无名、朴:这是指“道”的特征。

2、小:用以形容“道”是隐而不可见的。

3、莫能臣:臣,使之服从。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

4、自宾:宾,服从。自将宾服于“道”。

5、自均:自然均匀。

6、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名,即名分,即官职的等级名称。

7、可以不殆:不殆,没有危险。

8、犹川谷之于江海:之于,流入;一说正文应为“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


[引语]

这一章讲了“无名”、“有名”、“知止”,“无名”、“有名”不是第一章中以“无”名、以“有”名的“无”和“有”的概念。“无名”指完全作到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所以称之为“朴”。所以,本章表达了老子的“无为”的政治思想,认为侯王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治天下,顺应自然,那样,百姓们将会自动地服从于他。老子用“朴”来形容“道”的原始“无名”的状态,这种原始质朴的“道”,向下落实使万物兴作,于是各种名称就产生了。立制度、定名分、设官职,不可过分,要适可而止,这样就不会纷扰多事。老子认为,“名”是人类社会引争端的重要根源。


[评析]

任继愈认为“老子的哲学,无论在世界观方面或在辩证法方面,都具有这种素朴的、直观的特点,老子的书中也是用直观来说明自然现象的普遍联系的。老子对世界的本原,说‘无以名之,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又把道叫做‘朴’(通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有时把道叫做‘无名’(一章,“无名,天下之始”。三十二章,“道常无名”。三十七章,“……镇之以无名之朴”。四十一章,“道隐无名”)。从这些例子可以证明老子书中的道,实在是混然一体‘无’名或‘朴’。把老子的道看做纯精神的客观实在为绝对理念,与老子的原意不合。”(引自《老子哲学讨论集》,第20页)我们知道,《道德经》里所讲的“道”,就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及其变化的原因和规律。“道”是永恒的,既如无名之朴,是极幽微的;而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运动的客观规律。张松如说,老子的所谓“道”,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道”又是具有最大共性的“无名、朴”,并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的客观规律,在整个“大、逝、远、反”的进程中,它的存在是具有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以及动静、因果等等关系性的辩证范畴。

 

 


第三十三章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①。知足者富,强行②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③者寿。

[译文]

能了解、认识别人叫做智慧,能认识、了解自己才算聪明。能战胜别人是有力的,能克制自己的弱点才算刚强。知道满足的人才是富有人。坚持力行、努力不懈的就是有志。不离失本分的人就能长久不衰,身虽死而“道”仍存的,才算真正的长寿。


[注释]

1、强:刚强、果决。

2、强行: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3、死而不亡:身虽死而“道”犹存。


[引语]

本章讲个人修养与自我设计的问题,主张人们要丰富自己精神生活的一系列观点。在老子看来,“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更加重要。本章与第九章、十章、十五章、二十章的写法比较类似,侧重于探讨人生哲理。老子在本章,全部用的正面直言的文字,与前面几章不同。十章用问话的形式出现,二十章以反话形式表达。他认为,一个人倘若能省视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切实推行,就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满饱的精神风貌。


[评析]

中国有一句话,叫“人贵有自知之明”。这句话的最早表述者,就是老子。“自知者明”,就是说能清醒地认识自己、对待自己,这才是最聪明的,最难能可贵的。在本章里,老子提出精神修养的问题。任继愈说,这一章“宣传了一系列消极、保守、反省的精神修养观点”,“还宣传精神胜利法,说什么死而不亡是长寿,这些都是唯心主义的思想。”(任继愈《老子新译》)对于这种观点,有学者表示不同意,例如张松如认为,老子所说的这种观点“为什么是唯心主义呢,难道‘死而不亡’是‘有鬼论’吗?”他认为,这是见仁见智,人各有心。他认为个人的精神修养,可以使人具有智、明、力、强、富、志、久、寿这些品格和素质,这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老子极力宣传“死而不亡”,这是他一贯的思想主张,体现“无为”的思想主旨。“死而不亡”并不是在宣传“有鬼论”,不是在宣扬“灵魂不灭”,而是说,人的身体虽然消失了,但人的精神是不朽的,是永垂千古的,这当然可以算做长寿了。

清末民初对《道德经》也有研究的著名学者梁启超,他曾说,人的肉体寿命不过区区数十载,人不可能长生不老,但人的精神则可以永垂不朽,因为他的肉体虽然消失了,而他的学说、他的思想、他的精神却会长期影响当代及后代的人们,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完全可以做到“死而不亡”。梁启超的这种观点,应该讲主要所受的不是佛学的影响,而是受到老子思想的影响。


 


第三十四章

[原文]

大道汜兮①,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②,功成而不有③。衣养④万物而不为主⑤,常无欲⑥,可名于小⑦;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译文]

大道广泛流行,左右上下无所不到。万物依赖它生长而不推辞,完成了功业,办妥了事业,而不占有名誉。它养育万物而不自以为主,可以称它为“小”,万物归附而不自以为主宰,可以称它为“大”。正因为他不自以为伟大,所以才能成就它的伟大、完成它的伟大。


[注释]

1、汜:同泛,广泛或泛滥。

2、辞:言词,称说。不辞,意为不说三道四,不推辞、不辞让。

3、不有:不自以为有功。

4、衣养:一本作“衣被”,意为覆盖。

5、不为主:不自以为主宰。

6、常无欲:一本无此二字,认为此乃衍文。

7、小:渺小。

8、大:伟大。


[引语]

这一章说明“道”的作用,这是老子在《道德经》书中再次谈到“道”的问题。他认为,“道”生长万物,养育万物,使万物各得所需,而“道”又不主宰万物,完全顺任自然。这些观点,老子在前面某些章节中已经做过论述。这一章是继续阐发三十二章的道理,讲“道”可以名为“小”,也可名为“大”,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圣人”、“侯王”,实际是在期望统治者们应该像“道”那样起“朴”的作用。此章内容从另一角度看,又是在谈作为“圣”、“侯王”所应该具备的素质。


[评析]

在学术界,关于老子的“道”的属性,有几种不同观点,最典型的主要是唯物论和唯心论截然对立的观点。持“唯心论”观点的学者认为“老子的‘道’是一个超时空的无差别的绝对静止的精神本体”。对此,张松如认为,“我们不这样看。‘大道汜兮,其可左右’,怎么能是‘绝对静止的精神本体’呢?而且,就它覆育万物,而不自以为是主宰这方面看,‘则恒无欲也,可名小于’;就万物归附它,而不知道谁是主宰这方面看:‘则恒无名也,可名于大’。无欲、无名、可小、可大,这个‘道’又怎么能是‘超时空的无差别’呢?”许多学者认为,“道”作为抽象概念,它既不表现物质现实事物的本身,也不能离开形式推论或理论假设的思想,它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张松如《老子校读》第206页)。我们同意张松如的观点,“道”是一个物质性的概念,它虽然是耳、目、触、嗅诸感觉器官都不能感受到的,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自然界,而不是仅凭人们的主观臆想存在的精神性概念。这一点是我们准确理解《道德经》中有关“道”的问题的关键所在。此外,老子在本章里发挥的“不辞”、“不有”、“不为主”的精神,可以消解占有欲、支配欲,从“衣养万物”中,使人们感受到爱与温暖的氛围。


 


第三十五章

[原文]

执大象①,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②。乐与饵③,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④。

[译文]

谁掌握了那伟大的“道”,普天下的人们便都来向他投靠,向往、投靠他而不互相妨害,于是大家就和平而安泰、宁静。音乐和美好的食物,使过路的人都为之停步,用言语来表述大道,是平淡而无味儿的,看它,看也看不见,听它,听也听不见,而它的作用,却是无穷无尽的,无限制的。


[注释]

1、大象:大道之象。

2、安平太:安,乃,则,于是。太,同“泰”,平和、安宁的意思。

3、乐与饵:音乐和美食。

4、既:尽的意思。


[引语]

这一章,述说了“道”的作用和影响,但本章和上一章,都不完全是前面各章论“道”的重复,而是隐寓着言外之意。“道”的作用和影响不可低估,它可以使天下的人们都向它投靠而不相妨害,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因而可以这样说,本章实为“道”的颂歌。在《道德经》中,“道”已经被多次论及,但从来没有重复,而是层层深入、逐渐展开,使人切实感受“道”的伟大力量。


[评析]

“乐与饵”指流行的仁义礼法之治,“过客”指一般的执政者,但还不是指最高统治者。老子在本章里警诫那些执政的官员们不要沉湎于声色美食之中,应该归附于自然质朴的大道,才能保持社会的安定与发展。统治集团纵情声色,不理政事,这是在春秋末年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使人民群众遭受严重的痛苦。而在日常生活中,统治者荒于朝政,根本不关心人民群众的死活。老子对于当时这种状况极为清楚,他这章里所说的话,表明他为老百姓的安危生存而忧虑的历史责任感。


 


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与之④。是谓微明⑤,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注释]

1、歙:敛,合。

2、固:暂且。

3、取:一本作“夺”。

4、与:给,同“予”字。

5、微明:微妙的先兆。

6、脱:离开、脱离。

7、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引语]

有人认为这一章也是讲用兵的道理,不过我们认为这主要描述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本章谈到若干对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


[评析]

从这一章的内容看,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第三十七章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译文]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注释]

1、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是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2、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4、欲:指贪欲。

5、无名之朴:“无名”指“道”。“朴”形容“道”的真朴。

6、不欲:一本作“无欲”。

7、自定:一本作“自正”。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

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评析]

“无为”的思想在老子《道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本章开头第一句即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的、有目的的,而“道”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创造万物,但又不主宰万物,顺任自然万物的繁衍、发展、淘汰、新生,所以“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无不为了。第二句便引入人类社会,谈到“道”的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运用。老子根据自然界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按照“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来实行,从而导引出“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结论。老子认为,理想的执政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这样的理想社会。这里所说的“镇”,有人解释为“镇压”,并据此认为老子在这章的说明中露出了暴力镇压人民的面目:谁要敢一闹事,那就要严厉加以镇压。这种解释,我们感到有悖于老子的原意,“镇压”应当是“镇服”、“镇定”,绝非是武力手段的“镇压”。由此,我们也认为,老子并不是代表奴隶主统治阶级的要求,而是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不是仅仅代表某一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和意愿。这表现出老子内心深沉的历史责任感。因而这是进步的、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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